林清發告訴本刊,本案檢舉人是前交通部次長范植谷,2人曾是同事,退休後也常交流出國資訊,沒想到卻因出遊撕破臉。前年6月,林清發計畫9月初飛歐洲自駕遊49天,後來范植谷夫妻加入旅伴群組,范跟群組內11名成員討論時,「經常下指導棋,就像群組裡的大哥。」林清發說,范全程參與規劃,沒想到後來竟向觀光署檢舉他揪團營利,非常可惡!

同行的B小姐則表示,群組成員K小姐提議每人預付2萬5,000元,讓林預訂房間,當時大家都沒意見,還有人列出「行前注意事項」作為公約。另一名同行者A先生說,後來K小姐提議改租大車出遊,這樣每人攜帶行李可以增加,但租車費會多18萬元,范太太附和並要求修改「行前注意事項」,要大家分攤多出的費用,但多數人反對,林出面協調,卻惹怒范妻。
林清發告訴本刊:「范太太酸言酸語,范後來打電話向我道歉,說不想讓我為難,他也不打算出國了,希望我退還他們訂房費,減少損失。」林後來聯絡各家飯店詢問退費事宜,但少數幾間不給退,所以范跟太太及另外想退出的3人,每人約有8,000元拿不回來,讓范妻大為不滿。

另一方面,聲稱不打算出國的范植谷,卻拿著林清發的旅遊資料,私下拉攏其他旅伴跳槽。同年7月,范植谷連傳3則訊息逼林退費,揚言不照辦就提告,甚至搬出《發展觀光條例》,警告林揪團出遊已觸法。
林清發返台後,觀光署寄來公文,指他在臉書社團「找旅伴揪團去趟好旅行」刊登自由行的文章,認定林有招攬、營利等違法行為。
觀光署的指控讓林清發越想越不對勁,加上范植谷曾在機場偷拍他,所以懷疑范為了8,000元跟他翻臉、惡意檢舉,製造他帶團營利的假象,還提供2人一同出遊的假證據給觀光署。

林清發表示,檢舉內容張冠李戴,觀光署不肯出示他違法的證據,為了自證清白,林提供十多頁證據,還請旅伴當證人,但觀光署都不理會,只告知檢舉人提供一張截圖佐證。林痛批:「交通違法被罰幾百元,也要有照片為證;我被罰10萬元,一張圖都沒給,當然不服!」

林清發認為,觀光署長周永暉曾是范的下屬,為替老長官出氣,所以特別極積,他呼籲觀光署秉公處理,別再當范的打手!
針對指控,本刊致電並傳訊息向范植谷查證,電話無人接聽,截稿前也未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