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表示,面對民進黨的抹黑與造謠,許多人之所以無力反擊,主因是「檢察官不辦案」,綠營掌控的檢調單位對自家人總是「不動如山」,導致謠言橫行、真相被埋沒。因此,他決定採取「多管齊下、全面反制」的訴訟策略,有的案件走告發;有的案件提告訴; 能自訴的直接自訴,繞過綠色檢調東廠;能提民事求償的,也一案都不放過;有些案子,甚至會等到「政黨輪替後」,檢察官恢復中立,不再聽命民進黨後,再來一一算帳。
羅智強指出,第一位將承擔法律責任的對象,就是簡舒培,因為對方最近針對他散播了兩則惡毒謠言,謠言一是簡舒培指控他將政治獻金轉入其成立的基金會。羅智強強調,此指控為「子虛烏有、蓄意抹黑」。他提出法律對策:1. 先提自訴誹謗罪或意圖使人被罷免,不經檢察官,直接進法院;如果自訴被駁回,則進入第二步驟。2. 如果自訴成立,則不提告,若自訴不成立,則時效將屆時(也許半年、也許一年),提告意圖使人被罷免罪(選罷法第104條),屬重罪,最重5年徒刑;3. 再等到民事求償的兩年時效將屆時,提出名譽損害賠償訴訟。
羅智強說,謠言二是簡舒培聲稱他在參選桃園市長時,利用政治獻金請由他基金會董事負責的公司打選戰。但事實一,該人早已非董事;事實二,即使仍為董事,法律也未禁止接案。他的法律對策為,刑事和民事部分都慢慢告。
羅智強告訴簡舒培,「妳不要以為檢察官可以護航你,我會採取自訴。台灣的法官,雖然有綠的,但也有秉公中立的法官。我就讓你去賭睹看,遇到秉公中立的法官,你就等著坐牢!」羅智強說,兩則謠言最重可判10年徒刑,歡迎她繼續造謠,刑期已幫她算好。
羅智強最後強調,「我要的不只是為自己討回公道,更是為所有遭到綠營抹黑的在野黨人伸張正義!我要讓造謠者們——法院跑不完!」
(取自羅智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