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原告女子指控,2023年間與呂秋遠交往並產下子女,事後2人帶孩子到台大醫院進行親子血緣鑑定,顯示呂秋遠確實為生父。女子控訴,呂秋遠「始亂終棄」不認領,憤而一狀告上法院。
但針對指控,呂秋遠以「已認領未成年子女,本件並無訴之利益,請求駁回訴訟。」對此,法院調查發現,呂秋遠早已去年12月23日完成認領登記,新北市戶政事務所也出具相關證明,證明他確實已承認父子關係。
法官認為,呂秋遠已主動認領,女方提告就失去意義,最終法院以「欠缺權利保護必要」為由,直接判決駁回。此案仍可上訴。而針對判決出爐,意外洩有私生子一事,呂秋遠僅低調表示「這是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