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林女與田男原為男女朋友,分手後互認彼此為乾兄妹。林女(27歲)與邱男(28歲)結婚後,田男(45歲)因經濟狀況不佳也搬去與2人同住大雅區租屋處。整件案情發生於2024年1月11日,但林女與田男互相卸責,2人被依傷害致死罪起訴,由國民法官進行為期3天的密集審理,預計明(7日)宣判。
檢警調查,案發當天邱男因懷疑2人有染,進而與林女發生口角,林女及田男分別持塑膠管、甩棍、鐵鎚毆打邱男,邱男以1擋2無法抵抗,造成邱男頭部、脖子及身體多處大面積皮下出血,約於18時半倒地昏迷,救護人員19時許才獲報前往,當時邱已失去呼吸心跳,立即送醫搶救,最終20時許宣告不治。
檢警相驗遺體,發現邱男身上有41處傷勢,檢警偵辦查出是林女與田男下的手,便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嫌起訴2人。國民法官連續3天進行審理,林女否認傷害致死,認為她只是拿已脆化塑膠管毆打3下,不可能致邱男死亡;田男雖承認傷害致死,但僅就林女要求拿鐵鎚、甩棍,同時坦言能預見邱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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