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3 18:46 臺北時間立院三讀修正《核管法》 核電廠運轉年限「最多再加20年」時事立法院在藍白委優勢下,三讀通過核管法第6條修正案,讓核電廠服役年限最長可延長20年。(鏡報新聞網)發布時間:2025.05.13 18:46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2025.05.13 18:46 臺北時間文 謝文哲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核電廠非核家園核電立法院今年5月17日原是台灣進入非核家園的到期日,今(13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核管法)第6條修正案,將核電廠運轉執照最長的40年,經營者得在期滿後申請換發執照,並自執照生效日起算,修法明定延役最長20年。今日立法院會下午在藍白立委人數優勢下,以60:51表決通過核管法,讓核電廠服役年限最長可延長20年。三讀條文明訂後,運轉執照待有效期滿,經營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經確認核子反應器設施無安全顧慮,且審核同意換照後,始得繼續運轉。事實上,核三場2號機將於本月17日停機,依現行法規,核電機組執照應在屆期前5年就提出申請,而目前核一、核二及核三各機組均已超過申請換照期限,因此本修正案公告施行後,核三場若要重新運轉,將是重啟,而非延役。更新時間|2025.05.13 18:46 臺北時間延伸閱讀SUKIYA母公司賺翻!2024年賺1.1兆元 日本首家餐飲業年營收破兆獨家/離譜!失格台灣人闖日飯店浴場偷拍 21張照片全上網惹眾怒獨家/偷拍日本浴場還PO網! 身分起底竟是「竹雕國寶大師」愛女英國首相住宅驚傳縱火案 21歲男遭逮!反恐警察接手調查快訊/美中大降關稅後 習近平發聲:霸凌只會讓自己被孤立支持鏡週刊小心意大意義小額贊助鏡週刊!贊助本文鏡週刊加入追蹤訂閱下載鏡週刊加入追蹤訂閱下載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活動期間,動態雜誌免費線上閱讀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