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天走入警局時整張臉相當嚴肅,手還用外套蓋著。稍早交保後他受訪強調,身為台灣國民沒履行應盡義務,知法犯法是不當行為,浪費大眾資源,向警方說聲對不起,也向國人說聲對不起。

他坦言,事發後他害怕面對、懦弱的心情,沒有讓公司及家人知道,所以大家對他的譴責他都應概括承受,但自己的公司、老闆張小燕「完全不知情」,還有太太及家人都跟整件事情無關,要對信任自己工作上及親朋好友,讓他們蒙羞,並鞠躬道歉「我覺得很抱歉,對不起」。
他說,後續會全力配合檢方調查,另外該面對法律他不會逃避,謝謝大家,大家辛苦了,「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