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指控,南投縣政府表示,關正觀雜誌社案,係審計部南投縣審計室來函本縣,已有稅籍登記而未辦理商業登記,要求本府函請各商業辦理商業登記案件,本府遂於發函請該雜誌社等各商業辦理商業登記。 本案本府對於本縣商業登記輔導,皆採積極輔導。本案是請正觀雜誌社有營業需要辦理商業登記,非屬寺廟管理相關事宜。
針對靈山禪寺案,係民眾陳情靈山禪寺有發生露天燃燒的情形,環保局前往現場時,發現有燃燒痕跡,但未發現行為人。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及行政程序法規定要求土地所有人說明。經土地人回應非行為人,環保局將依其回應結案。
針對鄉長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係環保局依權責拆除懸掛於路口、電線桿上的違法布條時,鄉長與自救會會長前往警察局告發環保局人員毀損其布條。因此環保局認定鄉長及自救會會長為非法懸掛布條之行為人,故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裁處6,000元,並要求限期移除懸掛的布條。 以上本府均依法行政,並無立委關心或未依法辦理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