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雄痛心指出,自己與妻子小玲於2018年結婚,婚後有一名小孩。自2024年2月起,小玲竟偷吃閨密的兒子阿偉,不僅多次赴旅社開房幽會,甚至直接留宿阿偉家中過夜。
阿雄舉證多項關鍵證據,讓這段婚外情無從抵賴,其中包含妻子與阿偉舉止親密的合照,以及妻子親口承認婚外情的訊息:「老公,想離婚的心情是真的……我承認,今天是因為阿偉介入,才讓我動搖」。妻子甚至在網路上大膽發文表示,「前陣子我搞婚外情」、「明明是我外遇」,更荒謬的是,阿偉還在對話中以「媽咪」稱呼小玲,並為其辯護:「小玲是個好女孩,您也知道她還沒離婚就跟我在一起,她承受了不少委屈」。
小玲與阿偉出庭時辯稱僅為朋友關係,儘管承認曾一起投宿旅館,卻聲稱「只是酒醉同房睡覺」,否認發生性關係或親密接觸。然而,法官並未採信此說,認為男女兩人多次共同進出汽車旅館並獨處一室,已明顯超出普通社交界線,況且酒醉後理應各自返家,而非共同留宿一室,認為被告辯解說詞有違常理。法官裁定小玲與阿偉的行為嚴重破壞了夫妻間的信任,也侵害配偶權,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後,判決兩人須應連帶賠償阿雄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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