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男表示與謝女結婚23年,雙方已於去年獲判離婚。他在去年4月發現妻子與謝男的通話內容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分際,因此怒告謝男索賠80萬元。
謝男辯稱,他與謝女從小就認識,是宗親關係。雙方是從前年2月才透過LINE恢復聯繫,一直以來都只是朋友關係,並無任何逾矩行為。但是謝女去年4月來電時,一開始都還正常聊天,卻突然冒出「脫光光、親奶奶、床戰」等曖昧字眼,儘管他對此感到困惑,但謝女仍單方面自言自語,最後他將電話擱置一旁,任由謝女講完後結束通話。直到去年12月收到起訴書後,謝男才覺得事有蹊蹺,於是向謝女求證。謝女才解釋當時發現王男用手機在偷錄通話,所以故意胡言亂語來激怒他。
法官勘驗證據發現,儘管王男舉證通話錄音逐字稿,但仔細審閱內容,謝男從頭到尾只說了一句「別想那麼多」,其他都是謝女一個人在講話,謝男並無搭腔或其他積極回應,故謝女個人言論無法等同於謝男行為。
法官認為謝男所說的「自己別想那麼多」,聽起來並不像是在同意或認同謝女講的那些話。而且,謝女自己在電話中提及「那天晚上我在睡覺,他就在那邊吵,我就故意、故意說話要讓他生氣,要亂他」、「我亂說的,故意要讓他生氣的,他也拿出來做文章喔?」等話,皆足以證明謝男主張謝女胡說八道的說法有真憑實據,因此駁回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