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人頭「義哥」的私菸工廠從2019年5月至7月,短短3個月內就遭查緝五次,被裁罰2,675萬9千餘元,查緝獎金和檢舉獎金高達945萬8千餘元,但義哥不曾繳過罰鍰;另一個人頭「阿順」名下收入也不多,他開設的私菸工廠在2019年被查獲5次,加上2023三年還有2次,總計被裁罰7次,罰鍰高達5,572萬5千元,但他只繳了1萬4,385元罰鍰,而這7次查緝的敘獎查緝獎金和檢舉獎金,就被領走2,482萬餘元。

檢廉獲報後,循人頭滯欠大戶往上溯源追查,發現幕後操控者是彰化鹿港一名綽號「阿昆」的兄弟檔,該私菸集團表面上開設進出口貿易公司,以進口菸絲、菸梗或肥料等貨物為幌子,私下則在彰化區人煙稀少處開設鐵皮屋私菸工廠,找來名下無財產者任負責人,並雇用逃脫的外籍移工,烘製菸絲、產製香菸再包裝運輸,低價鋪貨販售謀取暴利。
例如人頭「阿順」於2019年8月被查獲時,第一次口供稱他不是負責人、原料是國外採購的。但1小時後,特定查緝人員到場進行第二次口供時,阿順就改口坦承他是負責人,表示原料是在國內、跟一個姓名、聯絡方式不詳的「阿寶」買的,以此設定斷點、規避刑事責任。

而2023年間,和美、員林一場私菸查緝案中,查緝人員竟在事後傳訊不在場的男子「阿山」做筆錄,並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直接認定其是私菸工廠負責人,開立罰單。
更不尋常的是,查獲違法產製私菸的裁罰書,理當採郵寄送達,但特定人頭裁罰書,卻有承辦人員親自送到被裁罰人住所附近的超商「面交」,不難想像查緝人員與私菸業者關係熟識,恐已踰越一般公務員與受處分人的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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