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6 09:30 臺北時間

台南人妻出軌還同居 尪覺蹊蹺一查崩潰!小王竟是她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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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出軌女同事,多次把對方帶回家中同睡一床。(示意圖,unsplash)
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出軌女同事,多次把對方帶回家中同睡一床。(示意圖,unsplash)
台南一名人妻小玲(皆化名)背著丈夫,與女同事佩佩發展出一段不倫的「女女戀」,不僅多次一起夜宿,更是在辦公室毫不避諱地牽手、親吻,最終讓丈夫起了疑心,面對丈夫的質疑,小玲才鬆口承認出軌。丈夫得知實情後憤而提告求償。
判決書顯示,受害人夫詳細說明了妻子小玲「出軌」女同事佩佩的過程,他表示與妻子有一名小孩,因為工作地點在雲林的緣故,他平時鮮少在家,只有在週末假日才會返回小玲的住處與她共同生活,婚姻關係仍在存續中。
然而,從2023年4月開始,他漸漸發現小玲會將女同事佩佩帶回家中過夜,就算當他週末返家時,小玲也會要求與他分房睡,反而選擇與佩佩同房共枕。丈夫一開始並未多慮,認為兩人都是女性,且小玲解釋說佩佩只是為了方便通勤才借住,然而,隨著兩人同居的頻率越來越高,每當他對佩佩提出疑問時,妻子反應總是異常激動,讓丈夫不得不開始懷疑兩人關係匪淺。
丈夫後續從妻子同事口中得知更多細節,小玲與佩佩在辦公室內親密行徑毫不遮掩,不僅公然牽手,甚至還接吻,這讓丈夫徹底明白自己被蒙在鼓裡,頭上已經綠油油一片,小玲在丈夫追問下才坦然承認出軌,不甘被戴綠帽的丈夫提告兩人,要求連帶賠償新台幣3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人夫提交妻子小玲與與女同事佩佩的Line對話紀錄作為關鍵證據,但小玲與佩佩儘管收到合法通知,卻雙雙未在言詞辯論期日出庭,也未提交任何書面資料或證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第1項規定,兩名被告的行為被視為對原告所主張的事實予以承認。
法官考量小玲教育背景、職業,基於她五專學歷,在餐飲業擔任店長且月薪約4萬元,名下還擁有汽車及不動產等,另外,目前人夫也因被侵害配偶權,已進入離婚訴訟階段,最終裁定小玲與佩佩應連帶賠償10萬元。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5.06.26 09:5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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