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是否該普發一萬元現金引起討論,黃暐瀚今於臉書po文,指根據憲法第70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他簡單表示,就是立院有權「刪凍」政院提出的預算,但「無權增加」。立院刪除政院提出的撥補台電1,000億,是可以的;但自行增加2,350億,則明顯違憲,於法不合。
黃暐瀚也提到,政院反對「普發一萬」,提出各種理由。像是「債留子孫」的論述,很難得到多數選民的認同。因藍綠執政分別都因為刺激經濟、紓困等各種因素發過錢給老百姓,「過去發錢就不叫『債留子孫』?現在發錢就變成『舉債危害』?這說法,說服力明顯不足。」
黃暐瀚認為,現在「各退一步」其實才是最好的解方,立院代表民意,希望普發一萬,政院有權編預算,那就把「撥補台電1,000億」跟「普發2,350億」一起編進來。他強調,政治是妥協,是理解別人跟你不同,「這件事情在我看來,藍綠都有缺失,國民黨不該侵犯政院的預算權,政院也不該無視民意,打死不肯編列普發一萬元。」
最後,黃暐瀚給出結論,該覆議就覆議,該釋憲就釋憲,然後重編一個既能補貼台電1,000億,也能普發一萬元的條例出來。「這種狀況下,藍營應該接受覆議,並在立院通過『新的版本』,這才叫民主政治,雖有衝突,卻能妥協,然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