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小薰聲稱丈夫阿偉婚後從不主動求歡,每次都是她再三懇求,阿偉才不情願地配合,而自從第二個孩子出生後,他們的夫妻的性生活就完全停擺,這讓小薰經常陷入自我懷疑與痛苦之中。直到婚後7年,她無意件才得知真相,在阿偉的手機裡發現大量他穿著女裝的照片,且用女性化的暱稱活躍於「偽娘交流聊天」和「偽娘自拍」等LINE群組,更主動在網上搜尋偽娘類性愛影片。
最讓小薰難以置信的是,阿偉的行為不僅限於網路交流,他竟然還曾邀約其他有相同嗜好的偽娘前往汽車旅館舉行性愛派對。當阿偉的秘密被揭穿後,他全盤托出,並希望能獲得妻子的諒解,之後也直接開始穿女裝,完全不避諱讓小薰和孩子看見。對此,小薰認為阿偉婚前刻意隱瞞,也無法接受丈夫有同性戀傾向,及發生過同性性行為的事實。
兩人的關係急轉直下,小薰隨後發現,阿偉竟然在臉書社團「靠北婚姻-社團討論區」裡,公然用「破麻」、「婊子」等字眼謾罵她。不僅如此,阿偉的情緒也變得極度不穩定,多次以跳樓相逼,揚言若其興趣及性向被公開便會輕生,甚至真有跑上頂樓的舉動。這些失控的言行舉止都讓小薰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促使她提出離婚請求。
阿偉雖在庭上表達挽回婚姻的意願,但也表示若小薰堅持,也接受離婚。法官審酌兩造行為模式及後續分居事實,認定雙方維繫婚姻之意願極為薄弱,儘管雙方都深愛孩子,但阿偉管教方式採取恐嚇與體罰,導致孩子們心生恐懼,還經常在孩子面前謾罵、批評小薰及其家人,將負面情緒都丟給小孩,對他們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壓力,阻礙他們身心健康發展,因此判准雙方離婚,兩個孩子都判由小薰撫養,阿偉則需每月支付每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1萬20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