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張姓等興泰小股東表示,吳金泉去年5月至9月間鎖定福懋油為炒股目標,短期間內大量買進福懋油股票,從去年5月8日股價為66.3元至同年9月13日股價竟飆漲到179.5元,短短4個月間福懋油在無任何利多消息之下股價竟暴漲3倍之多。而興泰公司董事會卻在去年9月18日全體無異議決議通過,以高達3億8,150萬餘元收購福懋油公司股票2,262張,每股交易價為168.66元,其中1,683就是張吳金泉所持有之福懋油股票。此次交易後,福懋油股價隨即暴跌,迄今股價僅剩30餘元左右。
興泰小股東認為,吳金泉在擔任興泰公司之法人董事長代表人期間,將自已持有的福懋油公司股票炒作至高點後,再以興泰公司資金來大量購買他所持有的福懋油公司股票,不法所得高達1億7,227萬1,880元。而興泰董事會其他6名成員卻對興泰公司以顯然不合理之高價向法人董事長代表人吳金泉個人購買福懋油公司股票,收購金額高達2億8,385萬4,780元完全不聞不問,不僅未質疑收購價格為何離譜之高,竟毫無異議全體通過。
小股東們從網站上發現,興泰甚至第一時間向主管機關隱匿該筆重大關係人交易,遲至2個月後才補行公告,顯然興泰公司董事利用自己為公司執行業務之地位,共同為吳金泉謀取利益而犧牲公司的利益,對興泰公司造成之損害逾上億元,已涉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2款、第3款以及第2項規定之非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且犯罪所得亦顯逾1億元以上。故將吳金泉等7人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