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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續攤醉倒遭廠商「頭埋下體性侵」 家人搭救全目睹!求償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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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續攤遭生意夥伴硬上,家人搭救時撞見犯案現場。(示意圖,pixabay)
人妻續攤遭生意夥伴硬上,家人搭救時撞見犯案現場。(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一名人妻2023年初結束公司尾牙後,帶著一群生意友人回家續攤,結果喝醉後遭陳姓空調廠商脫衣性侵,她無力抵抗只能呼救,丈夫及兒女衝到客廳阻攔剛好撞見犯罪現場,陳男掏錢想當場了事仍遭提告求償。事後陳男被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10月,另須民事賠償120萬元給夫妻倆。
判決指出,2年前一行人到夫妻住處續攤,凌晨深夜賓客陸續散場,人妻醉倒在客廳,陳男見無人注意起了色心,竟將對方下半身衣物脫去,再把頭埋進人妻下體舔舐性侵。人妻雖察覺異狀,但意識模糊只能呼喊丈夫搭救,丈夫及兒女聽見呼救聲下樓查看,竟撞見妻子遭陳男侵犯,憤而報警。
然而警方到場後,陳男不但毫無悔意,還灑鈔票稱自己「很有錢」,想賠錢了事,對人妻一家人極其羞辱,等到被告上法院才改口,稱當晚醉到不省人事,完全不記得發生什麼事。不過法院認為認為,陳男醉後仍可以跟警方流利對話,顯示精神狀態還算清醒,不構成完全無行為辨識能力。
加上陳男毫無悔意,只想掏錢了事,又將未能和解的責任推卸給人妻,且在被害人家中公然侵害對方性自主權,使其家人目睹情節,加重受害人心理創傷,導致然家庭和樂蕩然無存。最後高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陳男3年10個月徒刑。至於刑事附帶的民事求償,法官審理後,判決陳男應賠償人妻90萬元、丈夫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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