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提醒,罷免投票當天應注意的禁制事項,明(26日)投票日凌晨0時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罷免活動,違反者,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加重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提醒,別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選民也不能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表示,「不可以撕毀罷免票,違者,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請勿攜出罷免票,違者,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中選會指出,提醒民眾投票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投票時並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此外,對於近期有網路造謠者刻意稱投票人可準備圈選工具,或是可自備印泥或印台等不實訊息,中選會強調,明顯與選務法令規定不符,目的是要干擾投票秩序並影響民主投票,請投票人使用選委會提供的圈選工具,切勿聽信選務不實訊息。
據《自由時報》報導,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罷免當天正反雙方可鼓勵民眾踴躍投票或不投票,但正反雙方在投票日不能從事罷免宣傳活動,也不能有競助選活動,若有檢舉案,會依法受理調查,並審酌身分與其他具體情節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