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6 14:19 臺北時間

母女被詐1200萬遭警嘲諷後輕生 警落淚道歉「1原因」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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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士檢今(6)日偵結,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劉員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給予不起訴處分。(翻攝Google Maps)
士檢今(6)日偵結,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劉員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給予不起訴處分。(翻攝Google Maps)
台北市內湖區一對母女,2024年12月誤信詐騙集團話術,投資逾千萬元血本無歸後輕生,因母女生前報案時曾遭港墘派所的劉姓員警嘲諷「還活著喔?」引發爭議,全案依《刑法》加工自殺罪函送法辦。士檢今(6)日偵結,劉員落淚與死者家屬道歉達成和解,考量劉員無教唆輕生犯意且無再犯之虞,給予不起訴處分。
事件緣於2024年12月4日,在便當店上班的55歲甯姓婦人及其擔任會計的曾姓女兒(28歲),誤信冒名為理財網紅「柴鼠兄弟」的詐騙集團,陸續遭詐1200萬元才驚覺受騙,並前往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報案。
12月6日劉員致電甯姓婦人約定補做第二次筆錄時,前三通皆無人接聽,直到第四次接通時,不料劉員脫口說出「不會自殺吧」,更在後續詢問途中說出「喔,妳還活著喔?」、「收據正本燒掉了喔?不會吧」等語,讓母女倆感到極度不適。2天後,母女被發現陳屍住處。
內湖分局回溯電話錄音後,認定劉員言詞不當,將劉員記一大過並調至警備隊,同時依加工自殺罪嫌函送法辦。
檢方認為劉員與母女倆的對話雖然有失分寸,但無直接教唆母女輕生的犯意,詢問雙方意見後,啟動修復式司法程序,劉員在過程中數次落淚道歉,被害人兒子表示,母姊遭詐騙、羞辱而輕生,讓他感到十分痛苦,但自己願意放下怨恨,接受道歉並撤回告訴。
雖獲不起訴,北市府早前已將劉員送交懲戒法院,合議庭認為劉員違反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7點、第74點,及公務員服務法「誠信清廉、謹慎勤勉」規定,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有懲戒必要,判劉員休職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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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8.06 14:1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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