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8 14:24 臺北時間

女友不讓口交!富豪男竟學SOD下藥迷姦  拿800萬封口費失敗挨告下場超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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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男子竟為了讓女友「口交」竟下藥迷姦,氣得對方提告。示意圖。(翻攝自自Pexels)
台北一名男子竟為了讓女友「口交」竟下藥迷姦,氣得對方提告。示意圖。(翻攝自自Pexels)
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5年前,與女友到摩鐵開房,不過王男竟為讓對方口交,異想天開下藥迷姦女友侵犯得逞,女子清醒後氣得提告,王男則想拿800萬私了,但女友仍堅持提告。對此,最高法院審理後,今(8日)重判王男有期徒刑9年定讞。
根據一、二審判決書指出,王男2019年12月間與女友交往,隔年4月4日用餐完,一同到酒吧飲酒,直到凌晨3點多才投宿大安某摩鐵過夜,然而,王男竟趁女友沐浴之際,竟將FM2摻入對方水蜜桃口味的啤酒中,女友喝下後,隨即昏睡到隔天下午2時,王男則先行離開,女子則因感到疲憊,再度昏睡到傍晚6時。
女子清醒後驚覺有異,隨即赴醫院檢驗,果然在尿液檢體中檢出FM2。然而,在女友質問下,王男才坦言因為女友拒絕口交,所以才下藥,王男則求情「人都會犯錯,但拜託別毀了我」,並請求當面談、不要走司法程序,並提出100萬元和解金,甚至最後還為了私下和解開到800萬元,但女友均不接受,仍堅持提告。
一、二審,王男否認犯行,王男律師也反控,女子是因王男劈腿被抓包,不排除女友因愛生恨才提告,且認為摩鐵未確實清潔,王男女友可能誤喝到之前房客留下摻入藥物的杯子。對此,法官認為王男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王男9年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認原審判決認事用法均無違誤,且量刑適當,全案定讞。同時通知檢方對王男啟動防逃機制。
至於女子提出的民事訴訟,一審台北地院判決王男須賠償506,400元,王男上訴二審後撤回,民事賠償部分確定。另外女友也獲得犯罪補償金206,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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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8.08 15:0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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