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除依法起訴業者與相關人員外,已拍賣5輛水肥車並沒入所得新台幣814萬元,另向法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517萬元。檢調指出,有民眾檢舉台中市部分合法登記之廢棄物清運業者,為節省處理成本,以「兩車一組、互相掩護」的方式,在人煙稀少的重劃區,將水肥廢棄物非法排入市區污水下水道系統。

中檢檢察官侯詠琪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並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及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成立「黑水專案小組」,專案小組透過科技追蹤技術搭配實地監控,掌握不法行為證據。
調查發現,業者手法極具隱蔽性,不僅將非法車輛車牌號碼偽裝成與合法車輛相似,混淆民眾視聽,甚至承租停車場將水肥轉移至合法大型車輛,再於市區偽裝維修下水道之名,大量傾倒水肥廢棄物。
今年5月初,專案小組於台中市北屯區執行搜索行動,當場查獲2輛正在非法排放的水肥車,並約談相關涉案業者到案說明。事業廢棄物應依法送往合法處理機構清運處理,業者切勿心存僥倖。若違規處理、任意棄置,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