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華強在與陳嵐結婚前,曾與女星丁珮有一段婚姻。據了解,當年香港法院在向華強與丁珮離婚時,判決其每月支付5,000港幣(約新台幣1萬9,499元)給丁佩和孩子。但向太得知後立刻表示:「這筆錢不是你出,是我會養她們一輩子」,並主動提高20倍金額至10萬港幣(約新台幣38萬9,977元)。這番豪氣舉動,令向華強當場愣住。
向太坦言,她一直感念丁珮當年毫不拖延、乾脆簽下離婚協議的果斷成全。根據香港法律,婚姻若非雙方同意,需分居至少3年才能離婚。雖然當時向華強與丁珮已經分居,但未滿3年,然而當時丁珮得知向華強已有新對象,依然爽快簽字,沒有糾纏,從而開啟兩人的新生活。這份大度與釋然,讓向太至今難忘,也成為她做出這份真情回報的動力。

原名唐美麗的丁珮,,1970年代為邵氏力捧女星,1973年因功夫巨星李小龍猝逝於她寓所,成為話題人物,之後她與向華強於1976年結婚,育有一女向詠恒(又名向均羚)。1980年兩人離婚,丁珮淡出演藝圈,過著低調生活。多年來她罕見接受訪問,談到與李小龍的交情再次受到注目。
據港媒報導,丁珮與向太如今已成為以親人相待的好朋友,家庭關係和諧如初。向太強調,自己與向華強結婚多年,她接受他的過去,也肯與他攜手打造未來。向太表示,「不管過去怎樣,我都可以接受,只要我是最後一個就好。」夫妻已攜手走過45年,至今依舊恩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