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給臭酸的水果吃,弟媳稱「一年365天,(看護)每天都吃一樣菜色的便當,分量是幼兒園的程度,怎麼有人可以這麼歹毒,內心這麼壞?」且夏女還不顧法規,讓看護輪流在兩個家中打掃,如同不斷電的掃地機器人,讓弟媳都看不過去。

據悉,印尼籍看護是因夏女母親失智,申請巴氏量表而聘來的,照《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看護不可以做以下非被看護人相關的家務,如不能幫全家人大掃除、煮全家人的飯、打掃或照顧親友家。《就業服務法》明定,若指派外籍看護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在以居家業務為主的公司裡,夏女如此行徑,明顯違法。
另外讓弟媳最受不了的,就是自己的「家人」遭到夏女罵「妳很醜」「死人臉」,更擅自帶家人去剪頭髮;夏女不顧家人原本性別是女生,竟說:「妳可以先當男生再當女生。」讓家人產生自我認知混淆,連帶更自卑,得定期進行心理諮商治療。
上述種種都讓弟媳痛心不已,在經過低調籌備後,搬離夏女家,更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才敢把事情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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