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5 11:12 臺北時間

竹北某幼兒園「女童溺斃生態池」 新竹縣府:禁新收幼兒、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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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竹北某幼兒園「女童溺斃生態池」,對此,新竹縣府也回應了。(翻攝自Google Maps)
竹北某幼兒園「女童溺斃生態池」,對此,新竹縣府也回應了。(翻攝自Google Maps)
新竹縣竹北市一間幼兒園附設托嬰中心,傳出有一名1歲半女童在戶外活動時不小心跌進20公分深的生態池不幸身亡。對此,新竹縣府今(15)日說,已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與人員訪談,針對涉及人員疏忽或管理違失部分,後續將依調查結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托育服務相關法規,予以裁處。
針對上述案件,新竹縣府今天說明,10月8日上午,社會處接獲通報,私立托嬰中心發生收托幼童於戶外空間跌入水池的案件,該名幼童經送醫急救,仍不幸宣告死亡。本府對此深感哀痛與不捨,並對家屬表達最深切的關懷與慰問。
新竹縣府社會處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相關作為:
1.立即派員前往醫院陪伴家屬,同時派員至托嬰中心了解事發經過,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查驗現場環境與人員配置。
2.要求托嬰中心開家長說明會,且不得新收托幼兒;並與新竹縣托嬰協會合作盤點臨近托嬰中心收托缺額,協助有轉托需求的家長。
3.通令要求各托嬰中心全面檢視安全措施,並加強兒童安全防護與照顧,以防止類似憾事再次發生。
4.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入園,針對受影響幼生進行團體輔導,並將評估幼生需求,予以後續輔導資源,另組成安心服務團隊,持續提供支持協助。
5.已著手行政調查作業,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與人員訪談,針對涉及人員疏忽或管理違失部分,後續將依調查結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托育服務相關法規,予以裁處。
新竹縣府表示,倘經調查確認托育人員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各款行為,將依同法第97條處6萬至60萬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另,如托嬰中心違反同法第83條各款情事,經查證屬實將處新臺幣6萬至60萬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1個月以上1年以下並公布其名稱。
新竹縣府強調,對於幼兒照顧安全絕不寬貸,將以最嚴謹與公開的態度處理,並同步全面檢視縣內托嬰中心及幼兒園各場域之安全管理,亦加強中心及園內人員對於幼兒及幼生之維護,確保每一位幼童的安全。
更新時間|2025.10.15 11:1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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