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外媒報導,該護理師有人格障礙與自戀傾向。檢察官指出被告「從事著一份他根本不想從事的職業」並且「無法忍受安寧病房中病患的狀況」檢方認為,這名護理師為了減輕夜間的工作量,因此選給病患過量服用止痛藥和鎮靜劑。檢察官強調,被告明知過量用藥可能致命,卻仍冷漠行事,對那些即使身患重病仍有生活目標的病人,毫無憐憫之心。
辯方則對檢方指控提出異議,主張其當事人並無殺人意圖,且受害者者皆患有心臟病或癌症,質疑病人未必是死於藥物過量。該護理師則堅稱自己無罪,表示「我想為病人做點好事。病人應該好好睡覺,因為睡眠是最好的良藥」,並辯稱自己從未想到鎮靜劑對身體虛弱的病人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
檢察官指出,目前仍持續調查被告過往的執業經歷,重新檢驗部分死亡病例,確定是否有其他受害者,不排除未來再度提起訴訟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