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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軟爛惡夫敗家凌虐 癌妻臨終出招復仇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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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一名人妻罹癌後慘遭丈夫兒子拋棄,最後死心立遺囑,將遺產都留給哥哥繼承。(示意圖,pixabay)
一名人妻罹癌後慘遭丈夫兒子拋棄,最後死心立遺囑,將遺產都留給哥哥繼承。(示意圖,pixabay)
法院最近揭露了一樁令人鼻酸的家庭遺產爭議,婦人小玲(皆化名)在生前親筆立下遺囑,斬釘截鐵表明不願讓丈夫阿偉繼承任何財產,並指定由哥哥阿良單獨繼承全部財產。經法院審理認定,阿偉婚後長期對小玲進行精神折磨,未盡配偶應有的照料責任,因此喪失繼承權,最終裁定由阿良單獨繼承小玲所遺留的財產。
判決揭露,小玲2011年嫁給阿偉後,生了一個兒子小豐,但阿偉不務正業,花錢如流水,經常恬不知恥向妻子要錢,甚至偷偷摸摸盜刷她的卡,還將金飾和鑽戒賤賣變現,家中經濟狀況變的窘迫。當小玲不幸罹癌,病情逐漸惡化時,阿偉非但沒有盡心照護,反而帶著兒子小豐頭也不回地搬離住處,狠心拋下小玲孤零零地與病魔掙扎。
小玲在病榻上依然咬牙苦撐,醫療和看護費用大多仰賴娘家和朋友的慷慨伸援。判決書同時指出,小玲生前曾多次向閨密好友哭訴,丈夫態度冷漠,動不動就惡言相向甚至動手推打,她身上經常可見瘀青。小玲為此下定決心絕不能讓渣夫得到她的遺產,因此親筆立下遺囑,明確要求將所有遺產都由哥哥阿良繼承。
經法官勘驗證據,確認小玲的遺囑符合所有法定要件,全文確為本人親筆、簽名並標註日期。此外,阿偉與兒子小豐完全放棄抗辯機會,也為提出特留分異議,法官認定小玲生前長期遭受折磨,已構成《民法》規定的重大虐待,鑑於小玲明確表達剝奪阿偉繼承權的意願,依法阿偉應當喪失繼承資格。另外,法官也強調,雖然法律保障配偶及子女的繼承權益,但阿偉父子不聞不問,反讓小玲飽受折磨,因此裁定應尊重逝者遺願,由阿良繼承所有遺產。
更新時間|2025.11.14 05: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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