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4 10:26 臺北時間

法官周靜妮擺爛曠職 懲戒法院判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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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備受爭議的苗栗地院前法官周靜妮今遭懲戒法院撤職。(翻攝自Jin Chin YouTube)
備受爭議的苗栗地院前法官周靜妮今遭懲戒法院撤職。(翻攝自Jin Chin YouTube)
備受爭議的苗栗地院前法官周靜妮今遭懲戒法院撤職,2021年本刊踢爆周靜妮一連串的違法失職行為,司法院、監察院調查認定,她涉及對當事人動私刑、曠職等違失,竟還因值班時不想晚上開羈押庭而與被告私下談交保金額,周靜妮共有4案遭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今(24日)遭判撤職(撤法官職),停止任用3年(停止公務員資格3年);仍可上訴。
周靜妮案由《鏡週刊》獨家揭弊後,經法官評鑑及監察院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周靜妮已在醜聞爆發後自請辭職,周靜妮共遭4案移送懲戒法院,創下司法記錄。依《法官法》規定,周靜妮被撤職後將喪失律師資格,退出法律界。
周靜妮的重大違失中,最離譜的是因她2015年值班時不想夜間開庭,她將司法公權力拿來當成私人交易籌碼,透過法警傳話與對遭聲請羈押的被告開出「你同意夜間不訊問,我讓你5萬元交保免押」的交換條件,侵害人身自由與也違反《刑事訴訟法》「即時訊問」規定,逼迫被告同意不為夜間訊問,隔天即裁定10萬元交保,由於周靜妮當時言行太誇張,承辦人員錄音自保,事隔多年,本刊踢爆周靜妮諸多違失後,當事人拿出錄音,證明周的犯行。
周靜妮另涉動用私刑,她在少年法庭上,曾命涉案少年當庭掌嘴23下、下跪磕頭,甚至以收容為手段恫嚇少年,威脅少年若不配合,就要將他送去少觀所「讓人家捅屁眼、含雞雞」等極端言語恫嚇少年。她公然動用私刑,嚴重侵害少年人格尊嚴,事發後周為自保,竟還濫用職權逼迫少年寫下對她有利的書信,將司法權力徹底當成私人工具。
周靜妮問題不斷,且長期有曠職與積案情況,2012年,她曾在宿舍燒炭險釀火警;2021年因工作擺爛,在職務評定遭列「未達良好」收入將少1個月獎金時,她與丈夫竟在宿舍亂打119叫救護車,其夫並謊稱自己是法院人員,讓警網火速前往,最終證實是家務事,並無救護必要,浪費警消資源,周靜妮因違失遭查辦後,竟揚言放火,還到法院與院長理論。
周靜妮的行為歷經多任院長都官官相護,放任情況惡化,直到2020年陳雅玲接任苗栗地院院長,見情況嚴重,決心查辦,揪出周靜妮長期有近70天的曠職紀錄,且有超過50件保護令案件長期延宕,對於周靜妮月領近18萬元高薪卻怠惰職務的行為,已嚴重浪費國家司法資源,陳雅玲勇於將不良法官移送評鑑究責,扛住壓力,展現司法首長的擔當與價值,立下典範。
周靜妮遭查辦後,她為了應對法院的自律調查,竟命令書記官調出應保密的家事、少年卷宗,並攜出法院外交由影印店複印,公然將應予高度保密的兒少當事人隱私暴露於洩密風險中,後來周遭停職後,她還拒絕辦理離職移交,並出言威脅協助騰空辦公室的法院同仁,涉對職場同仁霸凌。
周靜妮法官在違失曝光後即自請辭職。法界一度盛傳她可能想藉此規避懲處,甚至保留轉任律師的資格,今懲戒法院的「撤職」判決,雖未達最重的免職(法官與公務員資格均免除),但也終結了她的法官生涯,更剝奪了她擔任律師的資格,切斷周靜妮重返法律界的可能性。
更新時間|2025.11.24 11: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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