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朝宗說,切結書文字是許菊自己寫的,他們希望做3件事:一、把畫冊收回。二、把這2件仿冒作品銷毀。三、捐20萬元給台灣工藝之家協會。3條件他都照辦,希望維持工藝界的和諧。雙方和解後,邱許2人把此事在群組上po文告知工藝之家,原以為4年前已經說明清楚了,沒想到他今年得到「國家工藝成就獎」後,他們又重提此事,對工藝界打擊甚大。
許朝宗批評,「他們夫妻倆應該是嫉妒我得獎」,今年是獲新北市文化局局長推薦,才能在25名參賽者中脫穎而出。他以4項特色成就獲獎,包括臺灣中華古陶瓷藝術汝官哥定鈞等窯技法;二是獨創亮金、霧金並存技法;三是發明世界唯一獨創的鐵鏽花釉技術;四是作品在5、6年前曾榮獲文化部工藝中心典藏,再搭配他長年對台灣的貢獻,包括國際觀、教學傳承等成就。

針對許朝宗遭檢舉案,文化部表示,「國家工藝成就獎」由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主辦,針對「國家工藝成就獎」得主被檢舉一案,一直秉持「程序正義、勿枉勿縱」原則,因此自事件發生開始,即要求工藝中心應嚴謹各項調查及決定程序,以維護獎項公信力。
工藝中心說明,10月7日接獲投訴後,立即於10月8日啟動調查作業,分別與投訴人及許朝宗了解整體情況,並請雙方各自提交正式書面意見。
接續則邀集熟悉藝文法律事務的外部專業法律顧問、熟悉工藝產業專家學者,召開「第一次爭議事件處理委員會」,就雙方事證進行法律與藝術專業研析,並作成調查報告。
「國家工藝成就獎審查委員會」就調查報告再次召開審查會議,並邀請兩位當事人到場陳述、表達意見。經委員會充分討論後,認為仍有部分關鍵尚待釐清,因此決議暫時不做成最終決定,並要求進一步補充調查。
目前已再次請法律顧問釐清相關疑點,並將召開「第二次爭議事件處理委員會」做成最終調查報告後,送請「國家工藝成就獎審查委員會」做最終決定。
工藝中心表示,國家工藝成就獎得主歷年皆經評審委員會嚴謹並充分討論後產生,評審委員會認為,今年得主許朝宗不僅於陶瓷創作技藝展現堅持與精進;在教育與推廣上,更展現他長期對社會的付出與關懷,例如擔任「臺灣工藝之家協會」理事長,深入走訪各地,為工藝家爭取相關研創經費,並推動各縣市「工藝之家」路牌指引計畫,提升民眾參訪機會等。評審過程中針對許朝宗所提參獎作品,並未有涉投訴人所提相關情形。
為審慎調查及決定程序,12月3日頒獎典禮已決定延後辦理。文化部強調,調查及決定過程一切依法並秉持專業判斷,不受任何外力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