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從事水電工作的李玉民收入不穩定,常向家境優渥的陳志銘借錢,短時間就累積了14萬元欠款,後來陳要求還錢,李卻雙手一攤,雙方因此發生激烈口角。衝突之後,李開始策劃殺人,他先遊說3人一起「出海做生意」,並向3人描繪高獲利的「走私貿易」藍圖。
發現陳志銘、盧敬元有興趣之後,李玉民謊稱要進一步討論,邀2人到五指山上聊天詳談,並趁購買食物與啤酒時,將安眠藥摻入啤酒中,等到2人喝酒昏睡後,狠心將2人勒斃,再用附近的廢棄鐵皮掩蓋屍體。因為怕東窗事發,李隔天還將朱秋媛約出來、殺人滅口,並且埋屍台北橋下,最後還異想天開,打電話給死者家屬,企圖再多撈一筆。

由於李玉民坦承犯案,加上3具骨骸都被發現、罪證確鑿,李很快被依殺人罪起訴,法院審理後,也很快判處死刑定讞,從他坦承犯行到執行槍決,歷時僅11個月。為了14萬元,殘忍殺害3名好友的他,最後在刑場伏法,結束24歲的短暫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