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聯盟指出,死刑在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政府非但未依判決意旨嚴格限縮死刑,反而暌違近5年在今年1月執行黃麟凱,這是違憲且違反國際人權法的重大倒退。這次執行是在欠缺保障與有效法律救濟、未給予合理事前通知下進行,不僅違反《公政公約》第6條生命權保障,也使死刑執行構成酷刑。也凸顯了非常上訴的權力由檢察總長獨佔,使得特別救濟制度不夠完善。
廢死聯盟表示,死刑定讞者長期處於待決狀態,當中被關押最久的是死刑冤案當事人邱和順,今年已邁入第37年,部分死刑犯在監所的處境應已構成待死現象。
廢死聯盟還說,今年法務部修惡《執行死刑規則》,使死刑更容易被實際執行,特別救濟不再視為當然可以阻止死刑執行的事由,違反《公政公約》第2條第3項所保障的有效救濟權。同時立法院擴大死刑罪名,更公然背離第36號一般性意見所要求的「朝向廢死不可逆轉」的義務。
廢死聯盟表示,台灣政府正以制度性作為,侵蝕生命權與法治底線,嚴重違反其對國際社會所作的人權承諾。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宣布停止死刑執行,並修法使實體法和程序法符合憲法及公約標準。
不過現在處於敏感時刻,因此,該篇文一出後,網友紛紛怒轟,「殺錯不能回頭,被殺的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拜託都幾歲的人了,智商卻還是小屁孩一樣,成天無理取鬧地為死刑犯爭求活路」「聯盟成員,要不要1人認領1個,回家照顧」「被殺也無法回頭,甚至沒有選擇的權利」「所以被殺的人權在哪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