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環保局近期與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撰文,直指舊衣服雖可回收,但有嚴格的品項限制,內衣褲、泳衣、睡衣,以及破損或有明顯髒污的衣物,這四大類衣物請直接丟入一般垃圾。
環保局說明,只要是貼身接觸私密處或已經破損的衣物,均不屬可回收範圍,應丟入專用垃圾袋交由垃圾車處理。而乾淨且完好的舊衣可在清洗後,捐贈慈善團體、舊衣回收箱或交由清潔隊回收車處理。
針對舊衣定義,新北市環保局過去就說明,是指簡單清潔整理仍堪使用之舊衣褲,但不包含棉被、枕頭、床單、床罩、帽子、內衣褲、鞋襪、窗簾、桌(浴、毛)巾、圍裙、地毯、踏墊等物。
舊衣回收箱並非「萬能垃圾桶」!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若民眾將內衣褲、破損衣物等不可回收物投入回收箱,依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