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方調查指出,屈宏義為陸軍退伍軍官,退伍後赴中國經商,2019年結識中國機構深圳市新四軍研究會首長張昌國等人,吸收6名退役軍人加入組織,並撰寫4份復康計畫書,包括「復康聯盟規劃案」「中華統一復康聯盟運作計畫S」「復康聯盟運作人員」及「中華統一作戰行動指導綱要」等。
2023年屈宏義成立「復康聯盟黨」,推派藝人劉尚謙及地方人士參選立委,並以微信與地下匯兌收取共計近250萬台幣資金,經檢方調查,3位參選人對於該黨中央與中國合謀違法部分,並不知情。
此外,屈宏義指示成員蒐集國軍將級以上官員名冊,並在美國在台協會(AIT)、阿里山雷達站、加祿堂海灘、屏東恆春三軍聯合訓練基地及保力營區拍攝外觀、測繪座標,再透過微信傳給暱稱「張叔叔」的張昌國。
檢方認定,屈宏義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發展中共在台內應組織,判處10年徒刑;一審判決中,同案被告黃桂坤判8年6月、戴學文8年、林健華8年、朱賢寰7年、余天民7年、廖永清(原名廖承瀚)3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審量刑適當,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