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驚險逃脫 早餐店員工見證恐懼
事件發生於前年(2024)2月19日,少女的繼父酒後下半身赤裸闖入房間,掀開棉被並跨坐在少女身上,企圖性侵。少女驚慌失措大聲拒絕並推開繼父,趁隙逃出房間。她赤腳衝到附近早餐店,向店員求助。
早餐店員工回憶,少女當時衣著凌亂、神情慌張,幾乎要哭出來,無法完整表達狀況,只能請求協助報警。
法院審理:辯稱「只想摸皮膚」遭駁回
繼父在法庭上辯稱,自己並無性交意圖,只是因酒後意識不清,想觸摸繼女皮膚。他強調多年來與少女生活融洽,甚至幫忙接送上下學,並表示事後深感懊悔。
然而,法官認為其行為已顯示出持續企圖性交的意圖,不能因未遂而免責,最終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繼父不服上訴,但二審法官仍駁回,維持原判。
性侵未遂案件在司法實務上如何認定?
法官指出,雖然未完成性交,但行為過程已展現明顯意圖,足以構成犯罪。此案也再次引發社會對「家庭安全」與「未成年保護」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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