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根據受害者提供的線索,調閱監視器、找到男子駕駛的車輛,懷疑他藏身新北市三芝淺水灣的別墅,警方破門而入,雖未發現男子及黃女,但在屋內找到多名女子的身分證件及迷姦藥物FM2殘渣,為抓到迷姦惡狼,警方終於在25天後,在新北市新店區逮到男子。警方調查,男子名叫胡永強,是性侵累犯,之前犯下2起性侵案,交保期間又接連犯案,相當可惡。

胡永強落網後坦承,當天他見黃女長相甜美,心生歹念,所以用廣告商的名義上前搭訕,發現她個性開朗、對人沒有防備,於是邀她到飲料店面談,並假裝打電話給知名導演,降低對方戒心,再趁黃女不注意,在飲料中下藥,最後將失去意識的黃女載往友人的別墅性侵得逞。
警方追問黃女下落,胡永強聲稱,因與對方發生爭執,最後將她丟包在新北市新店捷運站,但警方調閱通聯紀錄跟監視器,發現跟他的說法兜不攏,由於他對細節交代不清,又拒絕夜間偵訊,只好將他暫時關進拘留室,準備等天亮後繼續偵訊。
凌晨時分,拘留室只有1名黃姓員警值班,但他因感冒、精神不濟,趴在桌上睡覺,胡永強趁員警睡著,用棉被遮掩、脫下自己的四角內褲,再將內褲一端套住門把,另一端套住自己的脖子,然後用力往下坐、上吊輕生。一直到早上8點,黃姓員警醒來後發現異狀,緊急將胡男送醫,但為時已晚,黃姓員警事後則吃上官司,被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3個月,緩刑2年。
胡永強死後,黃女的失蹤案留下未解謎團,後續又有名遭胡男性侵的女子出面報案,警方深入調查發現,41歲的胡男出身軍人家庭,國中時被送到軍校念書,1977年間,胡男才15歲,就因性侵女子,被重判10年,假釋出獄後,在1987至1989年間持續犯案,性侵20多名女性,甚至連11歲的小學女生也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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