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0月某天,一名婦人神情慌張到台北市警察局古亭分局報案,說24歲的吳姓女兒與姚姓丈夫結婚多年,育有一子一女,但女兒7月失聯,她趁女婿上廁所,詢問5歲的外孫,外孫說:「爸爸把媽媽的頭拿下來了!」4歲外孫女也附和,她擔心女兒被女婿殺害,錄下與2名外孫的對話後報案。

幼子指證 爸把媽頭拿下來
錄音顯示,婦人向外孫詢問女兒行蹤,外孫回答看到爸媽吵架,爸爸生氣地拿皮帶打媽媽,還說:「爸爸把媽媽的頭拿下來,手腳也拿下來,分裝成三袋,後來媽媽就不見了。爸爸要我們跟其他人說,媽媽是跟別的男生一起走了。」
除了小孩指證歷歷,婦人也告訴警方,女兒19歲未婚懷孕,不顧家人反對跟姚男結婚,婚後二人時常發生口角,姚男後來離家跑船,久久才回,7月間姚男休假返家沒多久,原本2、3天就往娘家跑的女兒,突然開口向她借了2,000元買菜錢,之後就未再聯繫。

婦人還說,後來女婿打電話告知她,先前的住處已退租,正準備搬家,留下新地址後就掛斷電話。婦人擔心女兒,10月時前往女婿告知的新住處,卻只見到女婿及二個外孫。女婿表示,太太離家出走好幾天,他已報警,並交代婦人不要重覆報案。因女婿行徑詭異,她趁機向二個外孫打聽,才知道女兒遭女婿殺害分屍。
聽完婦人敘述及錄音內容後,警方認為姚男涉有重嫌,立刻將他逮捕,姚則矢口否認犯案,供稱7月15日跟太太吵架,在電子公司工作的太太後來出門上班,就此音訊全無,對於孩子說他拿下太太的頭,他也感到一頭霧水。警方不信,播放婦人提供的錄音要他認罪,姚聽完當場落淚,不發一語,讓警方更加確信他殺妻分屍。
新房客稱 冰箱有生蛆腐肉
為了破案,警方將2名小孩帶回案發現場模擬,小孩鉅細靡遺地說了爸爸犯案過程,像是爸爸拿尖刀把媽媽分屍,地上留下大片血跡,並將爸爸清理血跡、開車棄屍的過程描述得一清二楚。根據證詞,警方研判棄屍地點應該在萬華青年公園附近,出動大批警力搜索卻一無所獲。
另一方面,警方也找到事後承租案發房屋的新房客,新房客供稱,搬進來時看到一包塑膠袋裝著衣服,冰箱還傳出惡臭,裡面有包已生蛆的腐肉,入住後夢見無頭女鬼。此外,報案婦人也說女兒託夢告訴她很冷,認為女兒被棄屍水中。警方另在案發屋內發現吳女血跡反應,因此將姚男依殺人罪移送法辦,但始終找不到屍體。

為釐清疑點,警方多方訪查,發現吳女並非在電子公司上班,而是三溫暖,警方前往打聽,會計透露吳女前幾天領完薪水就離職;與吳女要好的同事也說,前幾天才跟她聚餐;還有同事說近日曾跟吳女通過電話,警方當晚就監聽到吳女致電同事吐苦水,說她人在南部,有難言之隱、無法出面。超過5個人證實吳女仍在世,案情大翻轉!
此外,檢方接手偵辦時,認為2個小孩供詞兜不攏,要求外婆帶外孫出庭說明,卻發現小孩回答時頻頻看外婆。
檢方接手 查出都阿嬤教的
檢察官見狀要婦人到外等候,接著問小孩們:「學校老師有沒有教,小孩不能說謊才是乖寶寶!」5歲哥哥聽完,坦承沒看見「爸爸把媽媽的頭拿下來」,4歲妹妹則說:「看過爸爸殺雞的時候這樣做,才這麼說。」二人並異口同聲表示都是「阿嬤教的」。
檢察官聽完,把報案婦人叫進偵查庭訊問,但她矢口否認,還說自己是被外孫騙。因為證據不足、找不到凶器及吳女屍體,姚男最後獲得釋放,但婦人依舊不死心,仍四處陳情、開記者會,指控女婿殺妻,為讓女婿定罪,她還祭出5萬元獎金,希望全民幫忙找證據。

此外,婦人還在家中設置靈堂,期盼女兒顯靈,後來樓上鄰居半夜聽見女子淒厲哭聲,婦人也說女兒夜夜託夢喊冤,而且家中湯匙、茶杯動不動飛來飛去,她還找來記者體驗,記者說採訪時,連續三次遇到女鬼將啤酒瓶摔的粉碎、廚房無故多出好幾個硬幣,各種怪力亂神的說法不斷。
為替女兒申冤,婦人還找上當時的警政署長莊亨岱陳情,早已聽聞冤魂顯靈的莊亨岱,特別選在夜間,與刑事警察局長盧毓鈞一同造訪婦人家中,打算學包青天「夜審烏盆」,但等了一整晚都沒看見茶杯、湯匙「顯靈」,當他們轉身準備離開時,一個菸灰缸突然飛出,不過有人發現婦人家裡有後門,每回發生靈異現象,總會有親友恰巧出入,質疑婦人刻意裝神弄鬼。

面對質疑,婦人自稱四處求神問卜,花費超過200萬元,神明都說她女兒凶多吉少,還有神婆說她女兒被埋在中正橋下,警方為此派人挖掘,還真的挖出了骨頭,但最後鑑定是豬骨。吳女失蹤期間,吳母家中的靈異傳說不斷,鬧了近5年,後來「被害人」吳女現身,才終止這齣光怪陸離的長壽劇。
原來,吳女與丈夫感情不佳,瞞著家人到三溫暖工作、與男客人外遇,怕對方發現她已婚、有小孩提分手,所以使用假名,後來跟丈夫大吵一架後,決定拋家棄子、跟男客生活。二人後來還生下一子,為了幫兒子報戶口,吳女聯繫住花蓮的外婆拿資料,行蹤才曝光。警方獲報後,循線在台中找到吳女,終於讓這場烏龍命案真相大白。
失責人母 告子女討撫養費
討回公道的姚男與吳女離婚,並告前岳母誣告,但檢方認定,吳母花200萬元尋女,應該真的認為女兒已死,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

吳女離婚後又生下4名子女,還成了低收入戶,後來她打官司要求與前夫生的3名子女,每人每月須付她6000元撫養費,但法官認為她對二名子女未盡扶養責任,名下還有BMW等四車,每月領低收入補助足以自給,判她敗訴。
至於姚男當年為何在警局落淚,外界推測,他發現戴綠帽後,心裡有底,事後還背上黑鍋,變成了殺妻凶手,實在委屈,才悲從中來,所幸檢警詳查,否則差一點成了世紀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