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劉美芳今與受害家屬一同召開記者會指出,該幼兒園的園長只是因為女童不小心濺濕別人的褲子,竟在全班面前對女童進行極其粗暴的處置,強行脫去衣褲、將上衣拉至頭部遮蔽、擰轉衣物。導致孩子背部嚴重挫傷、心靈受創
劉公布監視畫面,痛批這已經嚴重逾越教育底線,更是對幼童人格的殘酷踐踏,支持「不和解、不妥協」的立場,要求必須讓施暴者終身不得進入教育體系。家屬表示,他們回去調監視器才發現女兒被當眾施暴,園長看監視器的時候也坦言園長也坦承「今天回放才發現我錯了」,還說「我真的是想要嚇她。因為我要拉她褲子她不給拉,我就想盡辦法拉」,承認自己做得太超過。
據報,新北市教育局回應指出,7日晚間接獲婦幼隊通報,得知欣勵德幼兒園2日中午疑有不當對待幼生,8日派員稽查調閱監視器畫面,經查陳姓園長確有拉扯幼生衣物,並以衣物限制幼生頭部活動等不當對待行為,情節重大,已立即園長停止職務,避免再接觸幼生。
教育局說明,警方偵辦後已將陳姓園長依涉傷害罪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地檢今在偵訊後,認定陳女涉犯兒少、成年人故意對未成年人犯傷害、強制及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嫌,惡行重大、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然而新北地院晚間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陳女長尚無羈押必要,裁定諭知以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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