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雙方長期因管理理念與公司營運問題產生摩擦,梁姓技術長更曾在公司群組發文批評領導方式,引發爭執。案發當天,雙方在會議室辦理離職交接時,曾志新要求刪文未果,隨即情緒失控,從身上取出預藏的主廚刀,從後方猛刺對方多刀,造成梁男傷重不治。
調查也發現,曾志新早在案發前即購買刀具並放置辦公室,甚至在筆記中記錄與梁男關係密切人士姓名。犯案後,他隨即自殘送醫,經治療後撿回一命,後續遭檢方依殺人罪起訴。
被告為何動殺機?庭上說法曝光
面對檢察官訊問,曾志新供稱,自2024年起公司頻繁遭匿名帳號攻擊,影響團隊運作,還波及客戶系統與公司評價,導致當年虧損高達7000萬元。他懷疑相關攻擊與洩密行為與梁男有關,心理壓力逐漸累積。
曾志新也提到,匿名留言中出現「不辦尾牙、不怕絕子絕孫」等字句,觸及其無法生育的傷痛,讓他情緒崩潰。他表示案發前一晚幾乎無法入眠,隔天情緒低落,最終失去理智動手行兇,並坦言曾一度萌生自殺與同歸於盡念頭,但未尋求專業協助。
庭訊過程中,曾志新多次低頭啜泣,反覆說「對不起」,強調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全案由國民法官法庭密集審理中,訂於30日宣判。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鏡週刊》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安心專線:1925(24小時)/生命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