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在2026年3月至4月間進行、針對401家企業經營者及私營部門代表的調查指出,高達89.1%的受訪者認為貪腐已成為經商的中度至重度障礙,甚至有過半數的企業表示情況比3年前更加惡化,僅有極少數的3%認為有所改善。
調查進一步量化了索賄的具體細節,顯示賄賂行為已深植於日常的行政審批中。在曾申請政府許可證或批准的企業中,有6成以上曾收到暗示或直接的付款要求,其中更有近4成6的企業坦言最終選擇付款。在政府標案採購方面,有超過3成7的企業表示,為了順利標得合約,必須額外支付合約金額11%至15%的隱形成本。
此外,有超過2成7的企業在採購過程中曾遭遇宣稱能保證中標的牽線人,或被指示必須透過特定的中間人進行交易。在賄賂形式上,現金仍是最普遍的手段,佔比達4成6,其餘則為禮品招待以及捐款贊助。
與過往調查不同的是,此次私營部門聯合常務委員會直接點名了特定的索賄政府機構。在每次事件的平均索賄金額排行榜中,污染控制局以高達10萬2,160泰銖居冠,海事局和消費稅局則分別以10萬泰銖和9萬4,667泰銖緊隨其後。稅務局與司法程序(不含法院)也分別錄得近9萬泰銖的平均索賄額。其餘如食品藥物管理局、公路局、公共工程與都市計畫局,以及國家公園和皇家森林局等單位,平均每次索賄金額也都落在6萬至7萬多泰銖不等。
若從索賄的頻率來看,基層執法的涉貪情況同樣令人咋舌。公路與交通警察在接觸次數中的索賄機率高達百分之百,意味著企業與交通警察的每一次互動都會面臨付款或提供利益的要求。司法程序以9成4的索賄頻率位居第2,鄉鎮行政組織、海事局以及公路局的索賄頻率也都高達8成以上。
然而,面對如此大範圍的索賄生態,有過半數的企業對政府的檢舉管道毫無信心,甚至有4成3的受訪者表明即使目睹賄賂也不願通報。企業透露,之所以選擇妥協付款,主要原因在於複雜的行政程序、法律賦予官員過大的裁量權,以及需要解決自身違反法規的迫切問題。
此項調查結果與透明國際公布的2024年清廉印象指數若合符節,泰國在該指數中僅獲得34分,在全球180個國家中排名第107位,在東協內部更是落後於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和印尼,位居第5。
這反映出儘管泰國表面上擁有完善的打擊貪腐法律與制度框架,但實際執行層面與日常的經商現實仍存在極大差距。對於這份報告的指控,涉嫌索賄金額最高的污染控制局則全盤否認,強調其內部運作完全透明且接受各階段審查,在總部舉行正式記者會對外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