鱷雀鱔是什麼魚?生命力強、壽命長、善伏擊
鱷雀鱔原產北美,體長可達3米,體重逾百公斤,同時具備鰓與類似肺部功能的魚鰾,在低氧水域可直接浮出水面吞嚥空氣,離水後仍能存活數小時,雌魚一次可產逾10萬顆卵,且卵具毒性,能毒死吞食者;全身覆蓋材質類似牙釉質的硬鱗,在自然界幾乎沒有天敵。
捕食上,鱷雀鱔幾乎什麼魚都吃。牠們平時游動緩慢,善於偽裝成漂浮木頭,當獵物進入攻擊範圍時瞬間爆發,以甩頭方式咬住對象,整口吞下。除了魚類,水鳥、小型烏龜偶爾也是牠們的獵食對象。鱷雀鱔雖不會主動攻擊人類,但中國曾發生小孩在景觀池玩水或飼主餵食時鱷雀鱔誤將人類手指當作獵物,手指遭咬傷的案例。
知識型YouTuber「老肉雜談」今年4月製作的專題介紹指出,鱷雀鱔壽命普遍超過50歲,已知最長紀錄達90歲;2024年發表於《Marine and Freshwater Research》的學術研究,估算一隻個體壽命至少75至95年,甚至可能達100歲。

本刊致電公園處詢問,青年公園管理所主任吳旻靜表示,不清楚媒體所謂「年事已高、早失攻擊性」說法的來源,「可能是訪問到現場民眾吧」,並重申評估不移除的原因:「228水池屬人工池塘,為封閉水域,亦無大量繁殖情形,且池內尚有其他魚種,無擴散影響生態之虞。」詢問此評估意見是否經過動保處?吳旻靜表示曾聯繫動保處,但他們也未獲得明確答案。
本刊再致電臺北市動保處,動保處新聞聯絡人楊智娟表示:「未接獲公園處通知相關情形,亦未參與該案是否移除之評估討論,或提供相關意見。」「該鱷雀鱔約於2003、2004年間即已出現在228公園池塘內,因長期存在於園區水域,已被部分民眾所熟知。至於其是否造成生態影響及後續管理方式,仍應由權管機關公園處依場域特性及整體管理需求綜合評估辦理,動保處予以尊重。」
公園處的「不必移除」意見究竟是否經過專家學者評估,在詢問一遍北市府後,仍不清楚,且存在說法矛盾。
其他縣市怎處理?高雄、嘉義、臺中皆直接移除
相較於臺北市的態度,其他縣市對鱷雀鱔的處置明顯積極。今年1月,高雄市凹子底森林公園生態池發現疑似鱷雀鱔,環保局隨即派員抓捕,聲明確認即移除;去年12月,嘉義縣六腳鄉一處放生池遭棄入鱷雀鱔,幾乎吃光池中魚群,地方緊急號召民間獵捕協助清除;臺中市政府亦曾委請釣魚網紅執行移除。
細看《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也存在矛盾:第11條第9款明文規定攜帶具攻擊性動物進入公園須採取適當防護措施;第19款禁止在公園內棄養或放生動物。也就是說,條例承認具攻擊性動物需要管制,也承認外來物種不應出現在公園水域,卻沒條文提到如何處置已在池中的外來種。
目前,臺灣沒有外來入侵種專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4條授權地方政府「得」逕為必要處置,非強制義務,讓各縣市在面對外來物種時移除標準不一,而公園處也在他處表示,未來在公園水域發現新的外來物種將直接移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