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基金會指出,外界若捐款給基金會,即使不願曝光身分,也能合法以「無名氏」「匿名」或「善心人士」方式入帳。針對蕭旭岑與台商韓螢煥於2023年10月手捧現金的合照,蕭旭岑宣稱是因對方要求不願意入帳,是要捐給馬英九個人,且馬英九曾指示「公辦公用」;然而基金會表示,董事長馬英九根本不知道有這筆捐款。
基金會強調,若馬英九曾指示該筆款項作為公用,身為執行長的蕭旭岑就有責任依法將捐款撥入基金會帳戶(只是可以不曝光捐款人的身份),否則就是失職違法,而該筆款項也將無法稽核。
基金會更質疑,依蕭旭岑的意思,等同指控身為前法務部長、最強調依法行政、廉潔自持的馬英九,會在2023年同意並指示捐款可以不用入帳、不用受會計師稽核。基金會表示,馬英九數十年來的作風社會自有公評,蕭旭岑的說法難以取信於人,絕不是一句「他忘記了」就可以蒙混過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