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公務員出公差住宿費,一般行政職員原以2千元為上限,從去年起已調高、可報到3千5百元核銷,該名政風主管對相關規定非常清楚,且明知小美不在訓練活動員額中,卻騙她到台北,並以公差費額度有限,誆稱2人只能住一間房,顯然是預謀犯案。

該名政風主管遭縣府性平單位約談後,已先遭記一大過,他深知大事不妙,趕緊申請退休,不過,廉政署認為此事嚴重影響政風人員形象,加上全案已在司法調查中,不准該主管在此時退休,暫時將他調職,並下令政風處速查嚴辦。

本刊調查,該名政風主管一路從基層政風人員做起,熟知各項縣府業務,加上花蓮縣在前年也發生某國小校長趁公務出差飲酒之際,帶縣府女職員至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且傳送騷擾訊息,該案經監察院調查,發現花蓮縣政府調查期程延宕逾6個月,核有重大違失,該校長最終遭懲戒法院判決「降一級改敘」並回任教師。

政風人員首重操守,且須謹言慎行並遵守法令,該名政風主管竟以拐騙方式企圖讓女同仁與他同住1房過夜,是否涉及其他不法,有待司法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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