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The Gazette》《Yahoo》報導,1名任職於總部在蒙特婁的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機師,由於未持有正確執照的情況下執行航班,遭加拿大運輸部處以罰款。據加拿大運輸部資料,去年安大略省共有18宗因未持有適當執照而執飛的違規案件,累計罰款金額達67,500加元(約新台幣152萬3,957元)。
加拿大航空發布聲明,依加拿大規定,航空公司大型飛機的機長須持有「航空運輸駕駛員執照」(ATPL),儘管涉事機師接受完整訓練且已晉升機長,且持有商業飛行員執照,但他並未持有擔任機長所須具備的ATPL執照,「公司發現此事後,立即將該員工停止飛行勤務,並主動向加拿大運輸部通報此事。」
加拿大航空表示,該涉事機師目前已不受雇於加拿大航空,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與加國《隱私法》規定,公司無法進行更多說明,至於這名機長的詐欺罪嫌正由安大略省皮爾區警方偵辦。加航強調此事未影響飛航安全,公司的基師每6個月都須接受定期複訓,以驗證飛行能力,每12個月也須接受由加拿大運輸部認證檢查員執行的飛行測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