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北地院判決,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服務處助理林姿伶、前民進黨新店區黨部主委吳春美,在罷免陳乃瑜的連署過程中,擅用他人個人資料,在提議人名冊中偽造署名。
3人最終都坦承犯行,一審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最,分別被判處1年8月、1年5月、1年4月徒刑,皆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0萬、20萬、15萬元,提供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
當初跑去按鈴檢舉的四叉貓今(12日)貼出判決內容表示,這個死亡連署是羅明才服務處作的,「沒有羅明才本人授意?最高只追究到服務處主任就止損了…我是不相信啦!但也只能尊重司法判決」。
四叉貓也提到,3人都只有緩刑跟罰錢,代價真的很低,難怪國民黨這麼愛玩死亡連署;他還酸,陳乃瑜不過是第一次選上的小小市議員,就讓國民黨立委助理聯手民進黨部前主委一起鬥她,「這也太高規格對待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