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嶺302旅新兵入伍首日就失控?
據判決書,鄭姓二兵當時剛進入陸軍十軍團302旅第4營第一連,預計服役1年。然而,才剛踏入營區第一天清晨8時20分,鄭姓二兵就無視部隊作息,逕自跑回寢室躺在床上睡大頭覺。
當天下午2時45分,鄭姓二兵再度開溜回寢室大睡,面對中士班長的口頭勸阻與糾正,鄭姓二兵非但不理會,反而當場對班長憤怒咆哮。在隨後的軍旅期間,鄭姓二兵更變本加厲。
鄭姓二兵自稱穿著迷彩服會導致身體長疹子,公然拒絕配戴與穿著正規軍服。甚至直接挑釁全營管理階層,連續朝下士班長、連長及階級更高的營長大聲怒吼,當眾狂言嗆聲:「要不然要怎樣啦!要怎樣都來,不給我休假,我就去死。」隨後再度無視早點名回到寢室躺臥。
台中地院針對鄭姓二兵判決處分為何?
鄭姓二兵的失控行徑在入伍數日後徹底引爆。事發當天清晨,鄭姓二兵再度無故缺席6點的早點名,起床後又意圖衝回寢室繼續睡覺。
當時連隊輔導長見狀上前阻攔,未料鄭姓二兵竟在失控出手將輔導長狠狠撞倒,導致輔導長受傷。鄭姓二兵隨後更擺出攻擊架勢,出言恐嚇:「他X的X,出營區的時候弄死你!」並轉身朝著營區大門口狂奔企圖逃兵,最終被連長與輔導長合力制伏。軍方幹部不縱容其行徑,當場通報並將鄭姓二兵移送憲兵隊依法究辦。
全案經台中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鄭姓二兵身為軍人理應嚴守法紀、服從上級命令,卻僅因不適應部隊生活就對軍中長官施加暴力與恐嚇言詞,嚴重危害軍隊紀律。
考量到鄭姓二兵在心理上有情緒困擾,且開庭時坦承犯行、表達願意努力適應部隊,後續行為已有所改善;再加上家屬已與連隊長官達成溝通,認定鄭姓二兵確有悔悟之心。法官最終依「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判處鄭姓二兵有期徒刑1年3個月,宣告緩刑3年,並必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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