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政府規劃,申請人原則上須符合年收入高於日本家庭平均收入,且依該收入水準所推算的未來年金給付金額,須達到加入厚生年金30年的給付水準。預計10月1日修訂相關審查指引,並自2027年4月起受理的新申請案件開始原則適用新規定。
現行指南規定,取得永住許可的條件包含「素行善良」「具備獨立生計能力」「符合日本國家利益」。據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統計,截至去年底,日本永久居留者約有94萬7,000人。
新指南針對年收入部分,原則上要求高於日本家庭平均,且依此收入可領取的預估年金金額,須達到加入厚生年金30年的水準;反之,有足以補足生活能力的存款或其他資產,仍可認定符合「具備獨立維持生計能力」的條件。
此外,至於「符合日本國家利益」的要件,也將新增評估標準,審查申請人是否具備能獨立使用日語的能力,以及對日本制度、法律與社會規範的理解程度,作為是否核發永久居留資格的重要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