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當年隨爺爺從浙江省大陳島撤退來台,落腳桃園龜山,家裡5個孩子,陶永祥排行第3。「家裡也是讓我們吃飽、穿暖,可以讀書啊,是我自己嘸愛讀冊。」國中每天下課,訓導處就會廣播召喚他去報到,「蹺課、打同學,以成年人角度來看就是不良少年啦!但我們會覺得純粹為了義氣相挺。」

定義自己那時只是叛逆,高職讀夜校,白天到鐵工廠上班,「想要學技術,以後可以賺比較多錢。」1個月連加班薪水2萬元,全都乖乖上繳給媽媽。「有時候下班會跟朋友去桃園中正路那邊吃飯、喝酒,幾次遇上朋友的老大,後來他說『帶來公司泡茶啊。』咱做工身軀會沾到油,他們衣服乾乾淨淨,吃好穿好做輕可(輕鬆),有點羨慕。」也不知道大哥看上他什麼特質,就這樣開始𨑨迌,「總歸一句,誤入歧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