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林珮菁,投訴人A小姐難掩氣憤,她告訴本刊:「林曾上過媒體,還以政治人物的法律顧問自居,形象包裝良好,實在很難想像她竟然是假律師!」A小姐表示,她長期遭父親家暴,父親還謊報她失蹤,偽造她的印鑑證明、詐領保險金,所以想找律師幫忙打官司,維護自身權益;3年前,她透過曾擔任立委助理的朋友引薦,認識林女。
未陪同出庭 不符常理
A小姐說,林珮菁自稱台南市長黃偉哲、駐美代表蕭美琴擔任立委時期的法律顧問,還強調自己長期在立法院與立委合作,在司法上有豐富經驗,願意接受她的「委任」,也會在官司上全力協助她,卻遲遲未簽委任狀。A小姐當時對法律程序認識不深,加上友人介紹,不疑有他,於是花了10萬元「律師費」請林協助提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