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方法院最近判處一起「兒少性剝削」案件,嫌犯利用高價誘騙未成年少女進行性交易,事後僅付1千元搪塞,涉嫌援交詐騙,由於被害少女年僅13歲,已構成妨害性自主罪。不僅如此,檢警還發現嫌犯手機中有其他未成年少女的裸照,嫌犯企圖與友人蒐集更多少女清涼照片上網販售,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法官以涉犯數罪,合併重判4年徒刑。

開價4萬6 完事付1千
全案能被揭發,有賴被害少女勇敢出面。去年被害少女在家長陪同下怯生生走進板橋警分局,她體型嬌小、稚氣未脫,甫從國小畢業,自訴被一名暱稱「阿姨」的女網友以4萬6千元代價利誘性交易,但她赴約完事後,嫖客只丟給她1千元就走人,她回頭要向接頭的阿姨索討其餘報酬,才發現阿姨的帳號已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