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8 07:12 臺北時間

飼主管理不當!比特犬2度跳窗咬人 北市動保處罰20萬沒入犬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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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北市比特犬兩度跳出車窗傷人,動保處裁罰飼主20萬元並沒入犬隻。(翻攝crazy.taiwan IG)
北市比特犬兩度跳出車窗傷人,動保處裁罰飼主20萬元並沒入犬隻。(翻攝crazy.taiwan IG)
本月6日於北市文山區發生比特犬跳出車窗傷人案,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台北市動保處已介入調查,昨(17)日同隻比特犬於大安區再次跳窗咬人,動保處認為飼主已無法妥善管理犬隻,除分別裁處罰鍰新台幣5萬元及15萬元外,並沒入犬隻。
動保處日前因本月6日比特犬跳窗傷人一案約談飼主說明,飼主稱犬隻因誤觸車窗按鍵,才釀成跳窗傷人,並承諾如攜犬隻於車上也會使用寵物口罩,並妥善管理犬隻,避免類似情形發生。未料17日同一隻比特犬再次發生跳窗並咬人,動保處今再次約談飼主到案說明,飼主稱自前案發生後已經有將犬隻綁在車上,但犬隻過於激動掙脫頸圈,才又造成跳窗傷人。對於飼主管領比特犬方式不當而再次違規傷人,動保處認為飼主無法妥善管理犬隻,已依違反《動保法》第7條及第32條規定裁處罰鍰共20萬元並沒入犬隻。
動保處補充,依照《動保法》第7條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另同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攻擊性寵物應依照農業部公告規定,出入公共場所應由成年人以長度不超過1點5公尺之牽繩牽引並同時配戴寵物口罩,或是裝載於金屬製堅固箱籠內。呼籲飼養攻擊性寵物的飼主應注意相關規定,並妥善照顧犬隻,以維護動物福祉及社會大眾安全。
更新時間|2025.03.18 07:1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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