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19日裁定指出,本案偽造的提議人名冊數量非常多,初、姚2人大量非法使用他人個資,且有刪除LINE對話紀錄情形,顯見有滅證之虞,當天清晨5時許裁定2人均羈押禁見;黃呂錦茹及曾繁川因犯罪嫌疑不足,駁回羈押聲請,當庭釋放,均無保請回;仍可抗告。
北院19日認為,目前卷內並無任何供述證據或客觀證據可資認定黃呂錦茹有經手提議人名冊的事實,無法僅因她身為中國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的最高層,就推論她同意或指示偽造提議人名冊。且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資料亦無法認定黃呂錦茹與同案被告姚富文、初文卿有共同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犯罪嫌疑,讓她無保請回,檢察官補強事證後提出抗告,今送高院審理後,若高院認同一審裁定,即會駁回,否則將發回台北地院重新審酌是否羈押黃呂錦茹。
遭羈押的被告初文卿、姚富文2人是因都有刪除LINE對話,法官認為他們彼此或與其他同案被告有供述不一的情形,自無法排除2人為脫免卸責,而共同串供,法院審酌本件涉嫌偽造的提議人名冊數量非常多,如何分工尚待查明,裁定2人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