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女老師2020年2月至6月期間,利用班導身分侵犯男童,且次數共達9次,並於同年5月懷孕並於隔年初產下1子。案件偵辦期間,徐女辯稱「我只有跟男童發生過性行為1次,而且那次是他強迫我的,而我也是在那次懷孕,男童說的9次都是子虛烏有」,並表示跟男童「算是有交往」。
不過法官認為,被害人未表達不願意,是因年紀尚小,生理上「想要舒服」而未反對女導師幫他口交、打手槍。一審依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等罪判徐女17年6月徒刑,不過徐女不服再上訴。
案件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自2024年初收案,開庭調閱相關證據候核辦,時隔1年於本月22日再度開庭審理。據了解,女老師與律師低調進入法庭,庭訊採不公開審理,於進行30分鐘後結束。庭訊後女老師與律師均不發言,快步離開高等法院。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