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早在23日就以被告身份鎖定張斯綱涉案,當時並通知他在29日應訊,詭異的是,他4年前取得的千份罷吳資料竟未銷毀,還挪做這次罷吳使用,資料被賴苡任取得後,賴又被檢調約談且被交保,他不但搶在前天即28日赴北檢告發監委濫用公務車涉及公器私用,除了轉移焦點,更是企圖製造政治追殺氛圍。
由於張斯綱是台北市議員,按理來講,監督市政是他最大職責,若要告發任何人涉及不法也無不可。不過,國民黨智庫副執行長、桃園市議員凌濤及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前天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凌濤當時即表示,他與張斯綱到北檢告發李俊俋公器私用,只是揭露民進黨政府嘴臉就被檢調清算懲罰,令人質疑民進黨就是要沒收全台罷綠委的連署案。
此話一出,不免讓人質疑二人有無一搭一唱在唱雙簧,不但轉移焦點,故意製造綠營介入司法,尤其張斯綱明知早在一周前就被通知要到案向檢調說明案情,為何會跟凌濤湊在一起到北檢提告?為何又不向凌濤講清楚早收到通知要到案?為何又不向凌濤透露他曾把4年前罷吳不成的連署資料洩漏出去?如果張斯綱都有把自己幹的醜事講出來,那凌濤就是不只笨到瞎挺,還壞到要跟著一起破壞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本刊調查,由於負責抄寫連署書的志工已咬出是根據萊豬案時的罷免吳思瑤資料,謄寫抄錄成這次罷免吳思瑤的連署書,而且資料就是賴苡任從張斯綱拿到,賴苡任同步也遭台北市調處約談,並移送北檢複訊確認說法,屆時起訴書出來,海水一退,誰沒穿褲子的醜態就將原形畢露,而且遭濫用個資的民眾也可另行提起民事求償,風暴會跟著再擴大。
此外,由於罷免資料包括個人姓名年籍、身分證號及地址,不但屬於個人資料,加上張斯綱當初是靠在街頭坐檯號召支持者以萊豬為題要罷免吳思瑤,而非透過黨部提供黨員名單抄寫,但是當初連署目標是針對萊豬而起,而且連署份數不夠,張斯綱透過民主力量發起罷免吳思瑤不成,事後即必須將連署資料銷毀,且不得做其他目的使用,否則即有觸犯個資法、偽造文書及選罷法相關規定。
全案除國民黨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遭羈押禁見,北檢14日也指揮調查局搜索陳姓、鄧姓志工2人住處,16日又再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第四區執行長陳奎勳、中山區婦工會葉會長葉麗琴2人住處,約談陳男、葉女及志工共9名被告,訊後諭知陳男30萬元交保、葉女10萬元交保,其餘7名志工請回,多人已供出實情,請求檢方從輕發落。